根據第622章轉讓香港公司股份的逐步指南。
香港的股份轉讓受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及《印花稅條例》(第117章)規管。流程高效,通常在3至5個工作天內完成。
第一步:轉讓文書。買賣雙方簽署轉讓文書(表格IRSD1)。這是轉讓擁有權的法律文件。
第二步:董事會決議。董事會批准轉讓並更新股東登記冊。
第三步:印花稅。轉讓文書必須由稅務局蓋印。稅率:轉讓價值的0.2%(買方0.1% + 賣方0.1%)。必須在30天內繳付。
第四步:更新記錄。簽發新股票。更新股東登記冊記錄新股東資料。透過周年申報表或表格NSC1通知公司註冊處。
第五步:變更董事/秘書。如需變更董事或公司秘書,須在15天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表格NSC1。
| 轉讓價值 | 印花稅(買賣雙方) |
|---|---|
| HKD 100,000 | HKD 200 |
| HKD 500,000 | HKD 1,000 |
| HKD 1,000,000 | HKD 2,000 |
| HKD 5,000,000 | HKD 10,0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