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的股權轉讓運作方式。印花稅率、申報期限、NSC1表格,以及您的律師應檢查的事項。
由 Easy Biz Team at Easy Solution (HK) Limited 撰寫 · 2026年7月5日發佈 · 5分鐘閱讀
股權轉讓是將香港公司股份從一方(轉讓人/賣方)轉移至另一方(承讓人/買方)的法律程序。在香港,股權轉讓受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及《印花稅條例》(第117章)規管。
無論您是購買空殼公司、重組集團、引入新投資者,還是收購持牌法團,股權轉讓程序都是核心法律機制。了解步驟、費用及時間表對順利完成交易至關重要。
要在香港完成股權轉讓,必須準備以下文件:
第一步 — 協商及協議:買賣雙方就轉讓條款達成協議,包括價格及條件。可能會簽署買賣協議。
第二步 — 盡職審查:買方對公司進行盡職審查 — 審查財務報表、在公司註冊處查冊押記、核實年報,並確認沒有未披露的負債。
第三步 — 準備轉讓文書:準備轉讓文書及買賣單據,並由雙方簽署。
第四步 — 董事會決議:董事會通過決議批准轉讓並更新成員登記冊。
第五步 — 印花稅評估及蓋印:將轉讓文書遞交至稅務局印花稅署進行評估及蓋印。這是強制性的法律規定 — 未蓋印的文書不能在公司註冊處登記。
第六步 — 登記轉讓:蓋印後,轉讓會在公司成員登記冊中登記。向買方發出新的股票。
第七步 — 遞交NSC1:公司在轉讓後1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NSC1表格(股東/董事資料變更通知)。
根據《印花稅條例》(第117章),轉讓香港股份須繳納以下印花稅:
| 人士 | 稅率 | 計算基礎 |
|---|---|---|
| 買方(承讓人) | 0.1% | 轉讓價值或淨資產值,以較高者為準 |
| 賣方(轉讓人) | 0.1% | 轉讓價值或淨資產值,以較高者為準 |
| 合計 | 0.2% | 買方及賣方合計 |
計算示例:如果您以港幣1,000,000元購買一間公司100%股權:
對於名義股本(例如10,000股,每股港幣1元)的空殼公司,最低印花稅通常為港幣200至500元(根據第117章向上取整至最接近的港幣100元)。
| 步驟 | 通常所需時間 |
|---|---|
| 盡職審查及協商 | 1至2週 |
| 簽署買賣協議及轉讓文書 | 1至2天 |
| 印花稅署評估及蓋印 | 5至7個工作天 |
| 董事會決議及更新登記冊 | 1至2天 |
| 向公司註冊處遞交NSC1 | 1至2週(1個月期限內) |
| 合計(估計) | 2至4週 |
印花稅由誰支付 — 買方還是賣方?
雙方均須支付。根據第117章,買方支付0.1%,賣方支付0.1%,合計0.2%。實際上,雙方可在買賣協議中協議不同的分擔方式,但印花稅署仍會分別向各方評估。
如果股份以零代價轉讓會怎樣?
即使轉讓以零代價(例如贈與),印花稅署仍會按股份的淨資產值評估印花稅。最低應課稅代價為港幣1元。
董事會可以拒絕登記股權轉讓嗎?
根據第622章第151條,如股份設有留置權、轉讓表格不完整,或公司章程施加限制,董事會可拒絕登記轉讓。董事會必須在合理時間內通知承讓人拒絕的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