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8條慈善機構身分:豁免利得稅、捐款可扣稅、稅務局要求,以及如何以股份轉讓收購現有慈善機構。
第88條慈善牌照 — 正確來說是《稅務條例》(第112章)第88條認可的慈善機構身分 — 令香港機構成為免稅慈善團體。捐款可扣稅,利潤豁免利得稅。基金會、非牟利組織、宗教團體及籌款機構均需要。
| 項目 | 收購現有機構 | 全新申請 |
|---|---|---|
| 時間 | 3–5星期(股份轉讓) | 3–6個月,不保證獲批 |
| 風險 | 無 — 身分已獲認可 | 稅務局可能查詢或拒絕 |
| 適合 | 快速開展基金會/NGO | 需自訂慈善宗旨 |
Easy Biz 現有第88條慈善機構出售,另有放債人牌(HK$130,000)、證監會牌照、學校註冊等。全部可親臨尖沙咀星光行辦事處,付款前查閱真實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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